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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共享 市民办事不再需要提供复印件

更新时间:2019-4-12  字体显示:
   深圳特区报2019年04月12日 昨日下午,市民王越斌来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办公司登记业务。王越斌提前准备好了一摞复印件,但窗口工作人员仅扫描了他的身份证原件,就办结了业务。“办业务不再需要准备复印件,真是太方便了!”王越斌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正在开展申办材料免提交或免费复印专项工作。
 
   市民在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复印件,直接由受理部门读取身份信息后,从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核验并调取信息进行使用。
 
   据介绍,政务电子证照依托于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无需办事人使用电子证照的实物载体,凭有效证件就可到窗口办事。根据《深圳市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电子证照与实物证照具有同等使用效力。同时,政务电子证照系统与省证照系统互联互通,统筹各区证照库建设,支持电子证照跨地市应用。
 
   目前,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已与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联通,包含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分厅门户、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等,实现了业务部门受理审批时自动查询并验证证照材料,审批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的功能。
 
   此外,该系统还支持办事人提交电子证照作为申报材料,在线申办业务时选择自己的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减少提交纸质材料。
 
   截至2月25日,全市共开通证照目录473种,累计已签发证照总量3750万张,有效电子证照为1900万张。目前,电子证照共享已在市网上办事大厅、市公积金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试点应用,累计3375种事项已开通用证服务,累计用证22854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将实现政务服务三个“变”。一是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二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三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企业、群众来说,无需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准备纸质证照,也避免了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多次往返服务窗口报送材料的麻烦。对政府部门而言,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协作,也能减少人工验证出现的差错率,提高审批效率。”(来源:深圳特区报 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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