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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调整预算拟增39.6亿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更新时间:2018-10-31  字体显示:
   深圳新闻网10月30日讯(记者 张玲)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降低10%、高端制造企业用电成本降低20%——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10月30日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市政府提出市本级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6亿元,用于安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等用电补贴。与此同时,还将调减2018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50亿元。
 
   经上述两项调整后,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由3,012.7亿元调增为3,052.3亿元,市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1,310.2亿元调减为1,260.2亿元。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汤暑葵在会上就预算调整方案做报告。报告中详细列明了39.6亿元的来龙去脉: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今年9月,深圳制定了《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用电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实施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 5.5 分/千瓦时;对纳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或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用 电再资助8.5 分/千瓦时,综合达到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降低10%、高端制造企业用电成本降低20%的目标。政策实施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经测算,整个资助周期资金需求约为124.8亿元,其中,2018年当年需安排39.6亿元,具体而言,对规上工业企业等用电补贴初步预计为24.6亿元,对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用电补贴初步预计为15亿元。资金拨付时由主管部门根据实 际发生的补贴情况,分别列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 业” 、“科学技术”支出。
 
   汤蜀葵在报告中还就债券发行计划调减50亿元做了详细说明。据悉,近日,财政部通知要求今年发债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债券资金必须及时安排支出。由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条例》尚未经省人大审查通过,10月底前深圳市暂不具备代深汕合作区发债的预算管理权限;同时,受机构改革影响,合作区土地整备工作滞后,预计债券资金难以在近期内形成支出,为此,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建议今年暂不发行深汕特别合作区 50亿元专项债券,相应调减2018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50亿元。由于专项债券收支按规定应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相应较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规模减少50亿元。
当天的常委会会议还特别安排了一次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体学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市人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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