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
会员级别晋升收费标准
经商会会长会议和监事会议研究,根据上届会员收费标准和有关会员单位的申请要求,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现就会员级别晋升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职务不变的会员单位,按原方案缴纳会费。即:会长单位每年15000元;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1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2500元,一般会员单位每年1000元。
二、已批准升级的会员单位,除按上述标准缴纳会费外,还须补缴赞助费和首年会费的差额部分。即:一般会员单位升级理事单位须补缴赞助费和首年会费8000元;理事单位升级副会长单位须补缴赞助费和首年会费10000元;副会长单位升级常务副会长单位须补缴赞助费和首年会费30000元。
三、会员级别一年只能晋升一级,对商会有特别贡献的会员单位可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
四、申请降级的会员单位,按降级后的标准缴纳会费。
本收费标准,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经晋升的会员单位,按原标准执行。
2017年4月8日
注:2017年4月8日召开的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第二届第一次理事大会上,对《商会会员晋级收费标准》进行了举手表决,并获得通过。
来源:商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