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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交纳2016-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1-14  字体显示:
 
 
关于会员交纳2016-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
 
    大家好!
 
    商会成立已届两年,感谢各联络处会长、秘书长和每一位为商会无私奉献的企业家,感谢全体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的一路支持,在任何困难面前,不抛弃,不放弃,抱团发展,勇往直前。
 
    商会作为民间组织,作为平江人在粤港澳地区的娘家平台,近八佰家会员单位的纽带,这期间:商会积极参政议政,与家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帮助会员企业回乡投资创业开辟渠道,为会员企业家解决后顾之忧;党建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资源共享,促成会员投资、合作、业务拓展;与兄弟商会协会的走访交流,促进商会和会员的对外交流;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关爱会员送温暖;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会员的素质和能力;商会和联络处组织走访,推进资源对接,加深乡情友谊;通过商会会刊《南疆平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商会和会员企业的新闻宣传和文化建设。目前商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受益于大家的无私贡献,同时,商会未来的发展更需要全体会员一如既往的支持。    
 
    商会一年的收入来源于会费、赞助,支出办公、各项活动、年会、会员关爱以及划拨各联络处一半的会费作经费,收支勉强平衡,详情可查看网站的每月财务报表。
 
    根据商会章程规定和第十次会长扩大会议决议,新一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正式启动。商会是全体会员的共同平台,交纳会费是大家共同的义务。共同担当,商会才能更长远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下,请予贯彻执行。
 
    一、本交费年度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日,续费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请会员及时交费。未交费满一年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二、老会员收费标准:会长1.5万元,常务副会长1万元,副会长5000元,理事2500元,会员1000元。
 
    三、新会员入会仍须按原定首年度的标准缴纳会费加赞助款,即常务副会长5万元,副会长2万元,理事1万元,会员2000元。
 
    四、未满一年的新会员按入会时间满一年续费,由商会秘书处电话或短信提示,请关注并准时续交会费。
 
    五、老会员在2016.10.24——2017.10.23年度自愿调整职务级别的(升级或降级),调整后按对应级别标准交纳会费。
 
    六、唯一账户:深圳市平江商会,账号:4420 1583 9000 5251 818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大道支行,备注:xxx2017年度会费。如有特殊情况,转账不方便,可微信秘书处张嵩。
 
    七、会费收取请各联络处抓紧做好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商会秘书处。会费收交后划拨一半作为联络处活动经费。
 
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
2016年11月14日

来源: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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